目前,日处理5、10、25、50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全部或主要设备都可实现国产化。其中,国产的微孔曝气器、高强度曝气机、带式压滤机、污泥压滤机、各类格栅除污机、刮泥机、刮砂机、曝气转刷、曝气鼓风机、大型污水泵、潜水电泵等已基本上能够适应国内市场需求,还有部分产品出口。
在产品设计方面,从日处理5万吨到50万吨规模的污水污泥提升系统、机械过滤沉淀系统、曝气处理系统、污泥脱水处理系统等国产设备,已相当于国际20世纪80年代水平,并能够提供成套设备。但在沼气发电系统、在线监控系统等方面,国产设备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尚存在较大差距。在一些国际20世纪90年代最新形技术装备领域,还存在空白有待填补。
我国新建有污染的企业,建设时要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这些要求一般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环保部门对项目环评的批复中都有体现,我国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也做了明确、硬性的规定。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却发现,每个企业都建污水处理厂,在某种情况下,可能会造成重复建设。那么,厂厂都建污水处理厂有必要吗?笔者认为,要区分以下不同情况,来决定企业该不该建设污水处理厂。
一是在经济开发区、工业聚集区或工业园区,提倡建集中式的园区污水处理方式。这样对于厂区仅有生活污水或只排放含低浓度有机废水的排污企业,可省去建设污水处理厂的投资。污水在厂区只要简单处理,即可通过管道将污水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对于排放高浓度有机废水的企业,污水要经初步处理,使污水中化学需氧量的浓度达到接管标准后,方可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可大大减少单独建设污水处理厂的设备、仪器、电力和人员以及资金等不必要消耗,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是在同一地区有多个同类厂或排污成分相近的企业,可以集中建设污水处理厂共用。在这方面,德国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在德国最大的内陆港城市杜伊斯堡,有两家大型的药品厂和一家造纸厂,这3家企业合建了一家污水处理厂,并使之形成一家独立的股份制企业,再由政府出人、出策来管理和监督。一旦附近有新的企业成立,或者有企业准备新建污水处理系统,政府就会建议他们不必自己兴建,只需要铺一条管道把污水排进3家企业合力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就可以。
同时,那些处理后的水又会被这3家企业循环利用,或者按照需求以低于地下水的价格出售给当地的园林和绿化部门以及一些企业和庄园,作为工业和农业用水。
像这样由几家企业合力建设污水处理厂的方式,比较适合中国的国情,在中国应该会有广泛的市场。但真正操作起来还有一些法规或政策的“杠杠”要突破。另外,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政府的角色也要随之转变,要担当起“中间人”的角色,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是企业污水中如果有特殊物质需要处理或独处一地的,需要建设自己的污水处理厂。经济开发区、工业聚集区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般都是采用生物法处理有机废水。而化工厂、制革厂等企业排放的废水中,往往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这些物质对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使用的菌种构成威胁,甚至可以导致处理设施的菌种死亡。因此,这些工厂的废水不能直接进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企业需要建设自己的污水处理厂。另外,独处一地的企业,也需要建自己的污水处理厂。
企业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新闻推荐
常见的生活污水处理方式主要有下面几种:
无能耗地埋式小型生活污水装置即改进型化粪池,工艺流程如下:
污水——厌氧水解池—— 厌氧过滤池—— 氧化沟——出水
厌氧水解池即为国标化粪池,厌氧过滤池即为厌氧接触氧化池,内置填料,氧化沟即利用排水沟及强制通风,空气中的氧气溶入污水中的过程为自然进行。这一污水处理工艺适宜单个住宅楼的生活污水处理,且可与国标化粪池组合使用,其最大的优点是运行费用为零。出水水质可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该工艺适宜于污水量小于20m3/d的污水处理工程,可在较为富裕的农村地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