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屠宰场废水处理技术、工艺设计、排放标准
来源:未知 作者:小马锅 日期:2024-03-13
我国大部分城市已实现禽畜的定点集中屠宰及屠宰废水处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屠宰场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屠宰废水的排放量越来越大,为了保护当地生态环境,环保部门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屠宰场都必须建立专门的屠宰废水处理站
一、屠宰场废水特点
1、具有定血红色,主要是由残血造成;
2、具有血腥味,主要是由残血和蛋白质分解造成:
3、含有大量的悬浮物,主要由毛、肉屑、骨屑、内脏杂物、未消化的食物和粪便等形成;
4、含有较高动物油脂。
二、屠宰场废水处理工艺
A/O工艺开创于80年代初,它将缺氧反硝化反应池置于该工艺之首,所以又称为前置反硝化生物脱氮工艺。A/O法主体工艺包括缺氧池和好氧池。
A池为缺氧池,可以水解部分有机物,提高污水的可生化性,还能使污水中的含氮有机物水分解为氨态氮。而来自好氧池混合液的回流,可使硝态氮反硝化为氮气,从而达到脱氮的效果。
O池为好氧池,除了能利用微生物氧化有机外,还能氧化氨态氮使之变为硝态氮,通过混合液回流,回流到缺氧池。
生物脱氮的基本原理是在传统的二级处理中将有机氮转化为氨氮的基础上,通过硝化菌的作用,将氨氮转化成为亚硝化氮、硝态氮,再通过反硝化作用将硝态氮转化成为氮气,从而达到从废水中脱氮的目的。在厌氧和好氧的交替运行条件下,丝状菌不能大量繁殖,因此也没有污泥膨胀的可能,有利于后续的沉淀处理单元运行和出水水质。
人工湿地可处理多种废水,该技术已经成为提高大型水体水质的有效方法。人工湿地是利用自然生态系统实现对污水的净化。这种湿地系统对污水中污染物的去除作用包括基质的吸附、过滤、氨的挥发、植物的吸收及湿地中微生物作用下的硝化和反硝化作用。
2、悬浮物固体去除
污水中含有悬浮固体,污水流经湿地过程中,由于流速一般很小, 再加上植物的阻隔和填料的截留悬浮固体得以有效去除,这样会造成两个方面的结果:
1)是水质物、氮磷、重金属和病原菌等,因此去除悬浮物可以提高污水的去除效率。通过过滤和沉得到净化;
2)是湿地特性和功能得以改变。污水中的悬浮物含有大量污染物质,例如有机淀,污水中可沉降性污染物被快速截留去除,而悬浮物固体则通过湿地基质表面吸附、微生物菌分解机理去除,湿地对悬浮物的去除非常有效,悬浮物固体出水值-.般低于5mg/L,为防止湿地超负荷运行,进水前一般设置预处理。
3、人工湿地氮、磷的除去机理
生活污中含有大量氮和磷,是引起地表水体的富营养化的主要因素, GB18918中严格规定了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的限值。预处理过后,有机氮、有机磷已经被去除或者转化,剩余的大都以氨态氮、硝态氮、一氢磷盐、二氢磷盐的形式存在,人王湿地去除氮的机理有两种:
1)植物的直接吸收。湿地植物发达的根系,可以直接吸收污水中的氨氮、硝态氮以及溶解性磷盐,为植物的生长提供必要营养,植物的吸收可以去除污水大量的氮以及几乎全部的磷。
2)微生物的转化。人工湿地中介质填料上附着人量的生物膜,膜外部的好氧微生物依靠水中溶解氧氧化氨氮,使氨氮转化为硝态氮并利用反应释放出的能量。膜中部的兼氧微生物利用水中有机物与硝态氮,经过反应装化为N2释放到大气中。
三、屠宰场废水排放标准
屠宰场废水的排放标准旨在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并促进肉类食品供应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这些标准包括:
水质指标要求。屠宰场
污水处理后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指标,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等。对于重金属和有害物质,如汞、铅、镉等,也需进行严格控制。
排放量要求。对每日最大排放量和单位时间最大排放量进行控制,确保流量稳定,避免超标排放。
处理工艺要求。屠宰场污水处理需采用适当的处理工艺,如物理处理、化学处理和生物处理等。针对特殊情况,还需采取更严格的措施。
监测和管理要求。进行严格的监测和管理,包括水质指标、流量、设备运行状况等,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档案记录。
此外,屠宰场废水的排放还需遵守《油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并根据地方具体要求,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3
四、屠宰场废水处理总结
日前利用前期强制供氧,可使湿地中水的溶解氧浓度上升,硝化菌数量增多,活性增强,进而使硝化反应得以顺利进行,去除率明显提高。另外合理的植物配比以及植物种植密度,可使氮、磷的去除达到最佳的效果,且可以美化周边的环境。